关于开展我校实践场所及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27 号)要求以及我校实践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实验室工作零死角全覆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二、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对本部门实验室排查、填报工作,填写附件。
三、逐个实验室进行排查,做好记录,二级学院院长和书记同时审核签字并上部门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形成会议纪要。
四、所有表格均需提交,无涉及的内容要明确填写“无”。
五、未能按时完成安全隐患排查的院部须提供部门书记和院长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六、根据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各院(部、中心)至少每月对本部门实践场所开展1次集中安全检查,材料上报要求如上所述。本次排查的记录表、汇总表和会议纪要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交复印件至明德楼119室,电子版发邮箱154742974 @qq.com,完成时间2021年10月29日17:00,联系人:朱老师(1395233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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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