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文学院】我院教师参加“盈科杯”两公律师“我们自己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19浏览次数:340

  

       为不断提高律师群体的法律素养、业务水平和实战技能,417日,淮安市律师协会“两公”律师委员会和教育培训工作委联合组织了第三届“我们自己讲”活动。本次活动在北京盈科淮安律师事务所举行,邀请了淮安市司法局、淮安市律师协会和两公律师委员会代表共八十余人参加。我院教师任远、李倩和部分群汇知缘西藏班同学参加此次活动,任远老师作为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法文学院教师代表就最高法院适用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的证据规则向大家进行了分享。

 任远老师从刑事证据四种属性入手,阐述了证据三性向两力变化的演变,原始证据向定案证据的演变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要经过证据搜集、证据审查、证据质询、证据认定等四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导致证据被排除。任老师就此次司法解释中举证限时规则和同步录音录像规则的重新界定、监察委证据的认定、适格成年人在场制度、事故调查报告、行政机关取证等新出现的内容一一进行了解读。同时强调在以庭审为中心主义的背景下,在不降低证明标准的基础上,要尽可能提高诉讼效率。任老师极具专业性的分享赢得了大家的阵阵掌声。

  会议间歇,西藏班同学向各位嘉宾献上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西藏民间歌曲,展示了法文学院群汇知缘西藏班的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获得了与会同志的一致好评。

                  (图、文/法文学院:任远   审核:解瑞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