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再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9浏览次数:279


 

为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确保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高校信息系统填报工作零死角全覆盖。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再排查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10 ),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对本部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填报、数据审核、风险档案建立以及隐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填报工作、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再排查等事项。


苏教办科函〔2021〕1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