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省、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验收与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9浏览次数:229

各项目主持人:

现对2014、2015年立项的省、校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开展验收与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

1.省级项目主持人(学生)及时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在线填报季度报告、中期材料、结项报告等信息。逾期不再受理,视同放弃处理。其中,项目每年季度报告至少4份,中期报告1份、结项报告1份,其它过程性证明材料(方案、调研、图片、视频、论文、会议等)1份。论文须在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学生署名在前2名,结项时所有材料装订成册1份,报教务处审核,全部电子材料打包上传系统。

2.校级项目无需登录平台,结项时提供在省级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或媒体文章、有关机构认定材料)1篇,与过程性调研、实验、会议等材料1份装订成册。

二、成果论文

对项目发表的论文、著作和取得的研究成果按规定进行标注(论文标注“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资助,可注明项目编号)。校级项目可以不标注,但成果名称须与项目选题相符,并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结项工作。严禁借用其它类教学、科研成果来结项。

三、指导工作

本项目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重在指导学生实施方案、组织讨论交流及审阅学生的研究结果等。严禁指导教师代学生申报和完成项目实施,一旦发现将取消该教师今后的指导教师资格,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四、经费资助

实践创新训练专项经费主要由主持人(学生)会同团队成员集体支配,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根据《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研究课题及评优评奖资助标准》(苏财院〔2014〕150号)等文件要求,教师指导发生的费用不得超过总资助的30%。省级项目按时顺利结项后,由省教育厅向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颁发结项(荣誉)证书,有关经费资助3000元,成果显著项目可以申请追加资助,并择优参加全省实践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优评奖。校级项目按时顺利结项后,由学校颁发结项(荣誉证书),有关经费资助1500元,并参加优秀实践调研报告等评选。

经费资助由主持人(学生)在指导教师带领下(指导教师一并签字)凭正式票据实报。票据要求:交通费、版面费、图书资料费、耗材费等。交通费、住宿费等使用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其它票据使用单据粘贴单分类分别单独填写,具体要求请仔细、认真执行《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苏财院〔2014〕132 号)等文件。所有材料及票据5月25-26日集中受理、初审,请有关人员及时前来办理。其它时间恕不受理,敬请谅解!

联系人:李老师  郁老师 地点:行政楼121室  联系电话:8385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