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与管理理念,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以及《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财院〔2025〕3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6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级在读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在校全日制学习的一年级在读学生;
(三)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2.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特定条件:
在具备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生申请转专业还必须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之一:
(一)经学校组织考核证实,学生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例如:发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二)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水平考核,并且所有修读课程成绩合格。
(三)因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等复学后的年级无学生原所学的专业。
3.转专业的限制性条件:
(一)休学期间不能转专业;
(二)录取批次和类型必须一致;
(三)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和高职与本科“4+0”联合培养不能转专业;
(四)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三、具体日程安排
1.计划公布:
(1)3月9日-3月13日,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教学资源情况提出能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名额,并向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2026年各学院拟接收专业考核具体方案》(附件1)和《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附件2)。
(2)3月16日,学校向学生公布全校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名额、考核方案和具体要求。
2.学生申请:3月18日-3月23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到所在学院报名。
3.学院审核:3月18日-3月23日,二级学院按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财院〔2025〕36号)要求,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在本学院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于3月31日将《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4)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学院需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原件妥善留存备查。(各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6)。
4.学院考核:4月2日,在学校统一组织下,二级学院自主考核。各学院根据转专业考核总成绩排名、专业接收计划等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主动放弃转专业资格的,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将《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结果公布:4月10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和转专业学生相关材料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议同意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6.学籍变更:各转出学院通知学生审批结果并按《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财院〔2025〕36号)文件要求做好专业转换相关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务必提前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及转专业工作解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转专业工作的意义,保持理性。
2.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并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做好评估,避免出现盲目跟风现象。
3.各学院严格把控对转专业学生条件资格的审核,并加强考核环节的组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4.未尽事宜请参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财院〔2025〕36号)文件执行。
教务处
2026年3月3日
附件1:《2026年各学院拟接收专业考核具体方案)
附件2:《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附件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5:《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6:各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附件7:《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财院〔2025〕36号)
附件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