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23-2024学年第二、三学期期末成绩录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6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2023-2024学年第二、三学期期末成绩录入工作,保障后续教学安排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截止时间

1.2023级本学期期末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24:00。

2.2022级小学期期末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24年7月20日24:00。

3.2021级重修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12:00。

二、成绩录入注意事项

1.成绩录入、审核及归档工作的具体事宜由开课院部门负责安排。

2.成绩录入前须设置成绩录入方式和期末成绩占比(100%),设置完毕后核对教学班学生信息。如缺失个别学生,由各教学单位汇总名单于7月4日前报教务处。

3.任课教师应为成绩录入名单中的每一名学生录入考试成绩,缓考、缺考、考试违纪等情况应如实记录,“缺考”和“违纪”学生的综合成绩记0分。已办理缓考手续(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学生系统统一备注“缓考”。未办理缓考手续的缺考学生成绩备注“缺考”。

三、成绩发布、改登

1.成绩审核采用线上审核方式,任课教师录入成绩后提交教学院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发布。成绩发布后任课教师不能再对成绩进行修改,请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成绩无误。

2.成绩发布后只能申请成绩修改,具体流程为:任课教师提出申请——教学单位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批——修改后的成绩发布。每学期将按教学单位对成绩修改情况进行统计。

成绩修改应在下一学期补考安排之前完成,若由于成绩更正影响学生补考、重修选课、学籍异动、毕业审核、评优评先等,后果由任课教师及开课单位承担。

四、工作要求

1.成绩录入与归档是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工作之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对成绩录入与归档重要性的认识;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标准阅卷、评分,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录入课程成绩,并及时整理归档。

2.根据《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苏财院〔2019〕62号),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生考试成绩,或批改试卷差错3处/班以上的,视为考试管理三级教学事故;因学生平时成绩无记载,或丢失在校生考试成绩,或一份试卷批改的成绩累分错误10分以上的,视为考试管理二级教学事故;因教师阅卷不按评分标准,评卷徇私舞弊故意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或随意更改学生考试成绩的,视为考试管理一级教学事故。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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