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订2023-2024-3学期学生教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浏览次数:68

院(部)

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征订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2024-3学期教材征订工作。请各院(部)组织老师按照文件精神,对照教学计划征订教材。

一、教材征订要求

1.本次教材征订在教务系统中进行。院(部)征订教材应与教学任务进行仔细核对,以免出现错订、重订、漏订、少订等情况。教材选用应优先选用马工程教材,确保应选尽选,原则上应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国家教学资源库配套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省级精品教材、省级重点教材、教育部行指委推荐教材等高职高专优秀教材。征订的教材必须是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习题集、练习册等教辅材料不允许征订。校内教师编写出版的教材需按程序审批后方能征订或使用。教师私自编写、出版、印刷的教材,学校不予承认和征订。公共选修课不统一订购学生教材。

2.“马工程教材”“十五规划教材”“全国优秀教材”,教务处已经导入系统,可直接选用。使用其他教材的,请教学秘书联系教务处增加后方可选用。通常情况下手工增加的教材分类为“自选教材”,教材级别为“其他”。新增教材涉及的每个项目要填写完整,包括教材名称、征订代号(ISBN号)、主编、出版社、版次(XX年XX月第X版)、单价等。

3.教材征订流程:教学秘书指定征订人教研室征订党政审核院(部)公示3天教务处审核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教务处报订教材。院(部)对教材征订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把好政治关、质量关,及时准确完成教材征订工作教务处全校教材征订进行审核作为年底教材工作考核依据。

4.教材征订后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换订教材,各院(部)应递交申请,经院党政负责人签字并说明理由,教材建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更换。

5.教材征订过程中如有订不到的教材需院配合换订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或推卸责任。如因教材信息提供不全或有误影响征订进度的,按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苏财院〔2019〕62号第六章教材管理类教学事故的认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6.请教学秘书务必按课程所属教研室指定同一门课程给同一个教研室主任征订同一本教材(课程名称类似即认定为同一门课程)。

二、教材征订时间节点

教材征订由教学秘书指定教研室主任选择教材上报待审,教材建设委员会委员(或学院院长)审核,党总支书记对拟选用教材进行政治审查。院审核后从系统打印教材征订计划纸质档交党总支书记、院长(主任)双签字党政双盖章院(部)公示不少于3天且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明德楼117室)。教务处审核汇总报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送新华书店征订。

院(部)2024415日前完成2023-2024-3学期全部教材征订、审核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电话:83858201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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