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老师:
现将2023年度教研成果填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
2022年12月以来包括专业、课程、教材、教改等方面的教研成果,具体见《教学基本建设与改革创新发展项目资助办法》(苏财院〔2022〕33号)等文件。
二、填报要求
1.所有填报内容均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保持一致;请勿随意更改成员排序,漏填,多填成果成员;
2.教研成果第一成果人为我校的,则由第一成果人完成成果所有相关信息填报,参与人无须重复填报;
3.省级及以上教研成果,第一成果人非我校的,则由有效排名最靠前的我校教师完成成果所有相关信息的填报,其他参与人不用重复填报。
三、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填报。
四、其他说明
年度教研成果统计涉及岗位聘用核算,请各院(部)教师认真、如实、及时填报,各院(部)中负责初审,因填报不及时而影响考核的,责任由填报人自负。
联系人:高捷、欧杨 联系电话83858208。
附件:
1.教研统计(部门)汇总
2.教学基本建设与改革创新发展项目资助办法(〔2022〕33号)
教务处教学基本建设与改革创新发展项目2022【33】.pdf教研统计(部门)请于11月30日完成系部汇总(2023)-空.xls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