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浏览次数:274



为做好结业生换取毕业证书的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结业学生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后,取得毕业资格并填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后,可将结业证书换成毕业证书。

1.除参军保留学籍时间外,三年制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2.无学籍变动学生,一般为结业两年内,如有休学留级等学籍变动,按照入学籍时间计算最长学习年限。

 二、审核仍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办理结业证书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主动联系二级学院或查询网站公告,通过多种形式达到毕业要求,获得毕业资格。

1. 学业成绩未合格的,可通过申请重修满足学业成绩要求。(重修时间及方式等具体内容见重修选课工作通知)

2. 顶岗实习、论文、答辩未合格的,需要向二级学院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答辩,获得毕业资格。具体材料要求见《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提交材料及答辩时间及其他要求咨询各二级学院。

3. 因处分未能毕业的,需要向学生处提交相关材料,撤销处分后获得毕业资格。

三、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时间:每年集中办理两次,办理时间是每年620日~30日和1220日~30日。

四、学生满足毕业条件后,除提交《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外,还需提交纸质毕业照片(同结业证书照片,反面写上班级姓名学号等),以备毕业证书的制作。

五、请各二级学院提前做好结业学生及家长的通知工作并保留好通知材料,结业超过两年或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不予换取毕业证书。

六、如因相关政策变化发生调整,以教务处网站最新通知公告为准。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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