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高峰:对职业教育的再认识

发布时间:2023-01-09浏览次数:10

作者简介:朱高峰,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

原文刊载于《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23年第一期1-5页。

  

摘  要:文从职业教育的使命和内涵、各年龄段受教育与劳动间的关联、职业教育的覆盖范围及其局限性、人的差别和发展路径的差异、政策导向问题和继续教育等六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并针对学习与工作、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相互关系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职业教育  普通教育  继续教育  


职业教育,顾名思义就是与职业有关的教育,对从事职业有益的教育。但不同国家对职业教育有不同的理解和做法。在中国,职业教育的内容是法定的,有全国人大制订的职业教育法,以及其下的各种行政法规。中国的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包括职业高中(职高)、中等职业专门学校(中专)、技工学校等;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为高等职业学校,其名称大多称为学院或学校(大专)。不久前开始有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但为数尚少。


一、职业教育的使命与内涵


教育的使命是育人,职业教育的使命则是造就适应职业需求、适应各种职业岗位的人才。其内涵可分为三个方面(或三个层次):首先是立德,即教其为人,现代社会的人首先要有基本的品德,包括人生观、价值观、伦理道德、个人修养等,做一个有益于或至少无害于社会的人;作为职业教育,立德当然也包括职业道德教育。其二,需要传授从事各种职业的知识。经过漫长的历史积累,人类建构了庞大复杂的知识体系,包含了若干万年无数代人对自然、社会及其发展演变和规律的认识,是全人类体力和智力活动的结晶。近代以来,人类知识体系的发展不断加快,几次科学革命、技术革命、产业革命和工程演进形成了巨大、复杂、精细、并且仍在日新月异的知识体系。显然,要完全掌握整个知识体系对个人来说是不可能的,只能选择一些基础的、共性的知识,并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来授予、学习。其中有每个人都需要学习的共同部分(大体上可用通用知识即“通识”来表述),同时结合各类职业的特点进行一些专门类型的知识来教授。当然,通用和专门都是相对的,其宽度和深度也都是相对的,由于其不同的宽度和深度就分出了不同的学科、专业类型和不同的教育层次。其三,在整个知识体系中,由于实践应用的需要,有一类知识被独立出来,那就是关于方法和技能的知识。与知识传授对应,方法和技能训练同样可以分为通用和专门两部分。通用的如思维方法与技能、写作方法与技能,等等;本文侧重于专门的方法与技能,而在职业教育中,重中之重是技能。每类职业、每种不同的岗位都需要一定的实践能力,即技能,即使是从事最复杂的科学研究,如果不会操作各种仪器设备,不会设计、构建和操作实验,也是无法开展研究活动的。至于大量实际工作的从业者,无论是耕作、制造、建筑、采掘等,还是各类服务行业,包括各类管理,也需要各种不同的技能,这些技能分门别类、种类繁多、复杂程度不同,因此技能是门类最多、差别最大的一种能力,其中很多往往不能用文字精确表达,只有实际动手达到熟练以后才能掌握,再进一步,这种熟能生巧而难以形之于言的技术经验有时也被纳入知识体系之中,称为默会知识。


在教育体系中,对立德树人的要求是各种各类教育都要进行的;知识传授则包括一般的公共知识体系和分门别类的专门知识,前者是任何教育都要传授的,后者则是在一定的教育层次中分类(不同学科、专业)传授,至于技能则可分为生活中的一般技能和各种专门技能,前者见之于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中,后者则是在各个层次分类传授,其中的工种分类可能比知识分类更细。


二、教育的分段和分类及其与劳动年龄的关联


般人到一定年龄后,受到一定的教育后,绝大多数是要从事某个职业,成为一个劳动者的。这既是个人和家庭生活所需,也是个人对社会的回馈。不言而喻,个人成长也要通过各种不同工作岗位的锻炼来不断提高,不断进步,取得更大成绩,获取更大回报,提高个人和家庭的水平,承担起哺育下一代成长的责任,在整个社会发展中尽自己一份力量。(极少数由于种种原因——如身体和精神缺陷或疾病——不能就业,只能依靠家庭自助和社会救济者另当别论)。人们到一定年龄后由于体力下降按照法定规则要离开职业岗位,国家有退休的法律和支持退休后生活来源(依靠个人、单位积累和政府规定支出几部分共同支持)的规定,可以维持老年生活。有些退休者因需要或延迟退休或另找工作,一些自由职业者,如律师、医师等,则没有确定的工作年龄限制。并且随着社会发展变化,不少人会不断遇到离职、再就业等过程,所以绝大部分人在其一生中必然会遇到就业问题,由此可见,所受教育和职业之间的关系是人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可以说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


从人的自然成长,即本身生长发育来看,各国对劳动年龄大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中国国家统计的劳动人口年龄是16~60岁,低于16岁的少年从事正式工作则属于童工,为法律所禁止。从上学年龄来看,我国实行从小学到初中的9年义务教育制,一般在学年龄为6~15岁。这样学习与就业就大体匹配,即15岁以前必须上学,16岁开始上学与否不受法律限制,可以开始就业,参加工作。


把义务教育、就业和职业教育综合在一起思考,就可以得出如下就学和就业概况:


①16岁以前是义务教育阶段,16岁后就可以就业(包括务农)。


②16~18岁是高中年龄段,此时可以上普通高中接受普通教育,也可以上职高或中专(有的可能是四年制)接受职业教育,不论哪种,毕业后都可以就职或继续上学。


③18岁以上继续上学者可以选择普通高校(一般为四年制)或者高等职业学校(一般为三年制),两者毕业后一般都会就业,也有部分选择继续上学。


④接受高职教育者可以通过校内、校外各种渠道转入四年制大学本科(最近已增加进入职业本科机会),毕业后与原本科同样要选择就业或者再升学。


⑤本科毕业者可以考硕士研究生,包括部分硕博连读。


⑥硕士生毕业后可以就业,也可再考博士生。


⑦博士生毕业后应就业(包括博士后)。


以上各种就业时间节点上均包含待业,其中有复读待考研究生或各种职业考试(如考公务员等)或暂时找不到工作岗位(如图1)。


 1  中国适龄人口就学与就业概况

就职业教育内容来讲,如前所述,各层次、各类型教育中均含德育。在职业教育中只需注重职业道德和伦理的特殊性即可。对于知识,各种教育中也都含有基础知识(通识),至于专门知识,只要是分学科、分专业的教育——无论职教还是普教——则都会包含。在职教中,传统上对知识传授的范围和程度有一个限制,即“以必需、够用为度”。对于技能训练,本应和知识同样对待,但我国的普通教育一贯不重视技能,不仅不教技能,普教的教师群体本身就缺乏技能,因此技能就成为职业教育一家独大的教育特色,职业教育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形成了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


由于技能训练需要实践,学而不练、学而不用很快会忘却,因此各种职业教育一般就放在学业各阶段临近结束、就业之前受教育的最后时段,即准备在高中阶段后即就业的高中阶段(中专、职高)和准备在大学(本、专科)毕业后就业的专科阶段,与就业初始阶段亟需熟练具体操作直接衔接,加快从学生到工作人员的转换。


三、职业教育的覆盖范围及其局限性


这里要注意,在图1中有两大部分人在就业前是没有受过职业教育的,第一部分包括两种情况:情况1,即初中毕业后就直接就业,也包括情况2中普通高中毕业(不是中专、职高等)后就业。前者是总的受教育机会少,还没来得及接受职业教育,后者是原来由于种种原因(认识上的、机遇上的)不想在高中阶段后就业,因此未选择中专,但高中毕业后却未能升学所导致的。第二部分是上了大学本科以后就业的,不管是否继续读研,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毕业后就业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职业教育。这种情况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认为本科以上教育中本身就内含了相应的职业教育技能内容,因此没有必要再去接受专门的职业教育。另一种理解是,本科以上毕业生对相应职业技能的要求已经不是目前理解的中专、大专的职业教育水平所能覆盖的,所以也不可能再去接受现行体制内的职业教育了,这两种理解应该说都有道理,但是是否符合现实情况需要进一步分析。


对于学术类高等教育来说,其技能需求与多数职业要求有较大差别,主要是观察、收集、试验、分析等,以及仪器仪表、实验装备的操作等,在目前职业教育内涵中难以容纳,因此把这类技能训练归于在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中是大体合适的。至于大量实用类、应用类高等教育(如工、农、医科),其职业技能需求与专门职业教育的内容是贯通的,只是程度不同,因此在目前的普通高等教育中应包括职业技能内容。遗憾的是,目前的现实与这一要求差距甚大。虽然多年来一直提倡在本科教育中需要贯彻理论与实践结合,具体实践中要校企结合、产教融合,但至今收效不大(限于篇幅,本文中对此不拟展开)。


另一个问题出现在高端,即本科以上的研究生教育。这个层次的教育对象在中国一直是按学术类目标培养的,这在现代化建设初期是可以理解的,当时研究生总数和占比都很少,从国家科学技术发展来看加大学术型人才培养力度是需要的。“研究生”从字面上来看,就是搞研究的(英文中是没有这个含义的),在中国,“研究”被普遍理解为科学研究、学术研究,因此研究生对应学术研究是理所当然的。但随着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学术型人才在整个职业大军中虽然总量会有所增长,但相对于高等教育的整体规模和社会经济的总体需求,实际所占比例反而应当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近些年来,出于推迟就业的理由几次扩大高校招生,不仅是本科,近期也包括研究生在内,供大于求的矛盾就逐渐出现了。尤其是在基础科学的学术类本科毕业生中,由于实际上社会容纳不了这么多学术研究人员,因此很大部分毕业生实际上只能就职为中学或小学教师,这种就业前景目前已延伸到硕士、博士阶段,这是个世界性的问题,在西方国家也是普遍存在的。但这些学术类的毛坯人才并未接受过“教育”专业中的技能训练,为他们提供相应的继续教育也是一笔不菲的成本。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其他学术性专业和学科,因此提出要招专业类研究生。专业类研究生从应有的含义上可以理解为普通本科后的职业教育,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应按照职业需求来培养,人员应该从在职人员中选取,有一定的职业实践经验。但由于总体上的概念不清晰,也由于普通高校职教能力的严重欠缺,专硕、专博大多办成了换汤不换药的学硕、学博,仅仅在招生标准方法上作了一些变通,实质上是既降低了招生的学术要求,又并没有提出相应的技能要求和实践要求,所以很容易变成走过场、玩形式,导致硕士、博士教育含金量的下降。另一方面含义,由于本科教育中普遍未纳入职业教育内容,专硕从设置初意上应该是弥补这个缺陷,但实际上这个目的没有达到。


四、人的差别和发展路径的差异


从求学到就业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类,一类是年轻时即就业,包括情况1和情况2,即未接受高等教育时即就业;二是情况3,即接受了高等教育本、专科后即就业;三是接受研究生教育后再就业。从年龄上讲,三种就业状况,一种比一种就业年龄推后,差异最大可达十年以上。为何形成这种情况,有个人、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原因。从个人来讲,天赋有差别,包括体力、智力、心理、性格上的差别,既有程度上的差别,也有性质上的差别。程度上可以用智商、体力指数等定量指标来测试、衡量,虽然说很难绝对准确,但至少是一个参考,但性质差别就很难用数字、优劣去衡量了。例如有的人好动,有的人好静,有的人擅动手,有的人喜动脑,孰优孰劣,难以判断。此外,程度和性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就个人而言,年龄增长,际遇逆顺,环境转换,也会带来变化,不仅是数量、程度上的变化,也可能会有性质上的变化。不仅是性格动静之变,更是自我认知、择业方向之变。就家庭而言,整体经济条件、父母的文化程度、职业地位、父母对于子女的期待,亲友邻居环境影响等等都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在当前情况下甚至可能是比个人意愿更为重要的因素。至于社会,大而言之,乃是决定性因素。现代社会,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进步需要各个方面、各个类型、各个层次的人才,这是大前提,如果社会没有需求,说得再好也没有用。当然,社会需求多种多样,职业岗位也是五花八门;加之需求在不断变化,有短期变化,例如经济周期性波动引起的变化;也有长期变化,如某个新技术成熟发展成产业的进程等等。另一方面,国家的体制、政府的政策、社会各界的认识见解都会产生或大或小、或重或轻的影响,体制政策之间既有互相促进的,也有互相矛盾、互相制约的。要弄清这一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显然,职业教育乃至除学前和小学教育外的整个教育面对个人成长、家庭环境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复杂性和多变性,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培养合格的高技能人才,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五、政策导向问题


部分青年之所以在未接受高等教育的情况下选择就业,一是因为本人意愿,不喜欢成天坐在教室里听讲念书做题,也有主动提早就业,以缓解家庭生活困境的;二是家庭条件限制,如家长身体不好、收入偏低、负担过重,难以支持子女继续上学(一小部分人甚至义务教育都不能坚持到底);三是社会有需求,也有制约。从需求角度讲,三大产业中都有对这部分人的需求,目前农民工还有两亿人左右,其中一部分人连义务教育都没有完成,一些青年人很早就业,但他们总有一天要退出岗位,目前所从事的工作虽然会有技术进步,但不可能那么快就全部被新技术取代,所以要有人来接替。但社会的总体发展趋势是:对体力劳动者的体力强度要求逐渐减弱,而对脑力要求则不断增强。中国不可能走西方国家大量靠移民来支撑体力劳动强度相对较大的一线岗位。另一方面,中国人口在老化,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人口总量也逼近拐点,以后怎样发展是个大问题。现在专家们提出延迟退休年龄,这是个敏感问题,虽然预期寿命在不断增长,不少人退休后身体仍健康,可以也愿意继续工作,但要作为一个制度确定下来还是有很大难度的。


前面是从劳动人口的出口端来分析的,而从入口端来看,前面分析中三类人员的初始就业年龄差距,第三类比第一类要晚十多年,在退休年龄相同的情况下,个人毕生要少差不多四分之一的就业时间,一个正常本硕博连读的人博士毕业正式就职之时,第一类人已经是就业十多年的老职工了,所以这个问题需要政府和相关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认真研究。不断推迟就业年龄,社会舆论主体引导多数年轻人都走上一开始就要连贯上学,取得高学历,迟就业这条路,从全社会来看究竟好不好,能不能持续下去,值得深入分析思考,以免重蹈覆辙,出现放开二胎政策比实际需要调整的晚了5~10年的同类问题。


读研究生、考博士对个人来讲不是坏事,但长期在学校读书过学生生活,对人的一生,包括对婚姻、生育所带来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


目前教育界仍在多方诱导学子们本硕连读、硕博连读,似乎学生在校时间越长越好,离校时间越推迟越好,本来专硕、专博就是要招在职人员的,但被连读冲击后就达不到原来的目的了,这里的利害关系,包括对学校的长远利益关系,难道不值得认真研究分析吗!


还有一个话题值得关注,就是所谓构建“立交桥”的说法。现在国家重视职业教育,为了给上职业学校的青年学子们一个安慰,照顾他们及其家长们对就职前初始学历的诉求,所以画上一个大饼,即职校毕业后可以接着再上普通高校,圆一圆学历梦,即中职毕业可以考本科,高职学习中可以转职教本科或转为普通本科。但这样做有意思吗?不是从改变用人单位招人的唯学历论、学历至上论、第一学历论等去考虑改革,而是助长这种学历歧视有意思吗?在普通高等教育中对双非高校的歧视还不够吗?


六、继续教育


要明确一点,初次就业完全不等于受教育生涯的结束,我们应大力提倡继续教育,包括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在职培训。低龄就业的青年人可以在工作的同时通过各种方式继续接受教育,他们通过实际工作的磨练,对需要学什么、怎么学、理论与实践如何结合,应该比长期不走出校门的人要清楚得多、有体会得多,这样学习的实效也会大大提高。现在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学习的方式更为灵活、更为多样,所以工作和学习不应理解为人生中截然分开的两个阶段,而是应该交叉融合的。青少年时一段时间专注于系统学习是必要的,是符合人的成长规律的,但并不等于这段时间越长越好,通过工作与学习的交叉融合,人的成长进步会更好、更有效、更能满足人的自由发展,也会对社会创造更大的贡献。


七、结论和建议


综上所述,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1.绝大多数人都是要经历学习和工作两个阶段的,就业对绝大多数人是不可回避的;


2.因此在就学过程中,学习内容就要对职业有所准备,就要为工作学好本领,包括品德(做人)、知识和能力(做事),三者有所不同,品德是所有各种不同类型层次的教育都必须包含的。知识则既包括通识,也包括专识,两方面都需要。能力中主要是技能且大多数是专门技能,普通教育中应包括通识和一定方向的专门知识,而传授更具体的针对职业需要的专门知识和各种专门技能,即为专门的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中应纳入广义的职业教育内容;


3.目前中国的体制是合适的,即职业教育可以专指狭义的职业教育——中职与高职,不必改变以引起较大波动,其中中职是为了解决初中毕业生没有经过任何职业熏陶就走上职业岗位的问题,而高职则是满足普通高中生毕业后希望尽早就业的青年人的需求,以及部分青年人中职毕业后希望在技能学习上进一步提高然后就业的需求。尽管如此,笔者认为职业教育的理念仍应普遍引入到整个教育体系中,既包括普通中小学,也包括普通本科高等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专业硕士和博士性质上应属于高级职业教育;


4.普通高等教育中要明确包含有职业教育的内涵,即从事各种职业的必要技能,为此应大力提倡并实施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尤其是在应用型教育中,包括工、农、医等学科和专业,这也是工程教育与职业教育融通之核心。要做到这一点,目前的知识课(理论课)的教学体系应有较大的改变。当然合作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应提倡百花齐放,发挥各个学校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各类企业的积极性,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合作方式,通过长期合作观察其育人效果;


5.应大力提倡社会地位平等,一方面要发扬个性,承认差别,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消除学历歧视、职务歧视,做到社会地位平等,不同阶层收入差距总体上应逐步缩小而不是扩大;


6.应大力提倡学职交叉,广泛发展继续教育,鼓励在职人员继续学习,创造各种条件,应用信息技术,建立各种方式的继续教育,并且在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方面有机衔接,建设学习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