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解读会

发布时间:2022-05-31浏览次数:10

530日下午,我校在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召开了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解读会,学校副校长杜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专业带头人及教研室主任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教务处处长张晓翔从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制订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人才培养总目标、修订范围及重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提出了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指导性意见。他指出人才培养方案是指导人才培养过程的准则,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和纲领性文件,各二级学院要全面重塑重构人才培养新体系,并强调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随后,教务处副处长徐白梅对《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模板》中课程体系、课程代码及学时学分设置调整进行全面讲解,重点解读了其中的新精神、新要求,并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专业(群)人才需求调研报告》《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等文件。

学校副校长杜萍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蓝图,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文件,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首要环节。她对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四个要求,一是认真学习,精准把握职业教育类型特点和发展趋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教大会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领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和特点。二是深入研究学校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准确理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修订重点和修订流程。三是精心谋划组织专业调研活动。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组织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行业企业、毕业生跟踪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确定本专业培养职业面向,以及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各专业以国家发布的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教学资源等保障要求,形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四是教学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批准的人才培养方案,任何教学单位、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不得拒绝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也不得截留不属于自己的教学任务。教务处负责协调、监督各教学单位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各专业相关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教学任务由相关教学单位归口承担,并负责组织教师研读课程标准、制定教学进度计划、编制教案。

   /教务处:徐白梅  /记者团  审核:张晓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