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30浏览次数:559


各院():

根据教务处学期工作计划安排,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将于第十八周三下午 (630)——第十九周一中午(75)进行网上选课,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课对象 2020级在校学生。

二、选课时间及操作步骤

1.登录选课网站: http://61.160.19.22:8081 (外网)http://10.192.100.66(内网1http://10.192.100.67(内网2http://10.192.100.68(内网3))

2.输入学生个人用户名(本人学号)和密码,进入选课界面;

3.点击网上选课”->“全校性选修课,进入选课界面,选择课程,按提交按钮;选课结束后,应退出选课页面,以免被他人修改数据。

4.咨询电话:83858201

三、选课要求

1.学生入学后第二——第五学期可以选修公选课,按教学计划的规定修读学分。每门公共选修课程为16学时,1学分,周学时为2.0学生在校三年内应修读公共选修课4门(公共选修课不可重复选修,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的视为同一门课程)。

2.学生必须本人上网选课,不得请别人代选。每名学生每学期原则上可选两门公选课。

3.公共选修课分为文化素质(A)、艺术素质(B)、文工交融(C)、职业考证(D)四个模块,其中艺术素质(B)、文工交融(C)模块必须至少各选一门,(职业考证类选修课主要为学生参加非本专业必备的职业考证服务,不计学分,由学生自主选择,将根据学生考证报名情况开设,届时另作通知)。

4.学生应重点选修与本专业交叉的课程,以完善知识结构。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设的课程不可再选,否则不重复计算学分。

5.公共选修课成绩不合格的没有学分且不予补考,可重新选课,直到修满规定学分。

6.学生若因选课不当或课程变动等原因需退选或补选课者由教务处安排集中进行。

 

 

教务处

     202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