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创平安迎七一”全省高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苏教安函〔2021〕4 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全校安全稳定。现就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2021年5月1日至11日)。各院部全面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摸清安全工作底数,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深入开展安全整治。
(二)现场检查(2021年5月11至31日)。省教育厅组织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随机访谈等开展进校检查,检查指导学校安全工作。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
(三)联合抽查(2021年6月)。省教育厅会同省公安厅等相关厅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部分高校进行抽查,进一步督促落实有关安全工作要求。
二、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要求: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危化品安全管理及“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填报,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三、本次总结报告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交至明德楼123,电子版“**学院+创平安迎七一检查总结报告”发邮箱59415357@qq.com,完成时间2021年5月10日,联系电话:83858207。
教务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