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提升我校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训基地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教务处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为重点,组织开展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训基地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一、总体要求
各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做好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工作,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二、检查内容
1.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训基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队伍、实验实训室安全规章制度、实验实训室安全预算经费及运行经费等情况);
2.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训基地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包括:实验实训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的规定、制度、形式、内容、次数、人数,开设实验实训安全内容的课程数,学生选课人数等情况);
3. 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训基地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学校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实验实训室分布,危险源的种类、数量、采购、存放、使用、处置、责任人台账,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等情况);
4. 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训基地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实验实训室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个人防护的配置情况,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消毒、喷淋等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等;实验实训室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 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训基地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实验实训室安全演练的内容、次数、人数,实验实训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
6. 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训基地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包括: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制度,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台账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1)自查
各院(部、中心)按照通知要求部署动员,组织对本部门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其中危险化学品管理是自查重点。请于2021年1月8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和薄弱环节整改情况汇总表(WORD 版和盖部门章的PDF 文件)报教务处123办公室。
(2)检查
由教务处组织人员,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要实现全面覆盖。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尤其是是危险化学品管理问题,将形成检查报告,告知相关部门。
教务处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