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第二批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技能竞赛、实践创新等项目统计、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9浏览次数:306

各二级院系(部)、有关老师、同学:

根据近期工作安排,将开展2016年第二批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技能竞赛、实践创新等项目统计、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

申报要求:《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研究课题及评优评奖资助标准》(苏财院〔2014150号)等文件规定范围的项目和课题。

递交材料:立项、过程实施、结项材料等

二、教材建设

申报要求:201511月至今公开出版的由我校教师主编或第一主编的各类教材和校内自编讲义等。教材须经学校立项审批,并在我院已使用1学期以上。国家级、省级精品、重点或规划教材均以政府教育主管公布的为准,出版社自行刊印的,学校不予认定。再版教材需30%以上更新,减半资助。资助一般只针对由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主编或独立主编的教材(副主编、参编国家级、省级精品或规划的另行研究)。自编校印教材须10万字以上,实验实训指导书3万字以上(资助后不得再计算课时)。

递交材料:教材样式1

三、技能竞赛

申报要求:《师生参加竞赛获奖奖励标准》(苏财院〔2011122号,核算2016510日之前的竞赛获奖,以获奖正式或正式公文为准)、《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师生技能竞赛管理与资助办法》(苏财院〔201629号,2016510日起生效)规定范围内的技能竞赛获奖项目。

递交材料:竞赛公文(函或通知、规程等,需学校同意参赛意见)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师生参加技能竞赛获奖资助审批表》等资料附后,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实践创新

2015年、2016年立项省和校级实践创新项目(已实施但未结项的项目、已结项的项目均可申请资助),由主持人或指导教师提供正式发票根据财务管理规定报销。

本次统计、资助集中受理时间为20161116-18日,逾期不再审批。有关项目学校已经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联 系 人:郁士宽           联系电话:83858208

联系地点:行政楼121